投诉举报快速处理

最终生成的内容仅供参考,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核对。

一、投诉举报类型

先选择案件类型。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将自动启用“两次现场核查”和“回访复查监控点”等专用规则。

二、导入下发的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》 推荐

支持当前温岭市卫生监督所下发的 WPS/Word 97-2003 .doc 表格。文件仅在本机浏览器中读取,不上传网络。导入后请核对识别结果。
点击选择或拖入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》
例如:115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(调查人报批).doc
时限提示:请填写投诉举报来源后自动判断。

三、案件基本信息 导入后可修正

导入投诉举报件后,助手会尽量把其中反映的事项逐条列出。请人工核对;每行一条,可直接修改、删除或补充。
导入投诉举报件后,助手会尽量把其中明确表达的“要求、请求、希望”等诉求逐条识别出来。请人工核对;每行一条,可直接修改、删除或补充。
每条诉求只显示一次,请在该诉求下面选择“需协调、举报奖励、其他”中的一类。三个分类均不勾选时,视为归入一般行政调查主线,不单独生成诉求处理结果。

四、办理依据 独立复制

办理依据与回复正文分开填写。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的办理依据仍使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。
《温岭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》(温卫监发〔2023〕18号)

五、调查经过

事前联系后的核实情况
尚未填写事前联系情况。
同组事项合并调查、合并回复;不同组分别调查回复。
本项首先作为脚本内部的情形判断。除“发现有投诉举报所称违法行为”和“其他 / 自定义”外,不再把选项名称机械写入对外回复,避免与前面的调查经过重复或作出过强定性。
这里只判断投诉举报件所反映事项的调查结果。调查过程中另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,请填写在下方“被投诉举报人存在的其他情况”中。
本项仅作为助手生成逻辑使用。生成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》时,不输出“调查结论”栏目或选项名称,而是把结果自然融入调查处理经过。
用于记录调查处理过程中另行发现、并非本次投诉举报事项本身的情况。涉嫌违法行为按案由自动生成简洁表述;其他非违法情况保留手工录入。

六、浙政钉现场录入

默认生成调查核实和当前办理情况。简单事项如现场录入前已经向投诉举报人反馈,可勾选后补充反馈记录。
点击“生成浙政钉现场回复”。

七、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》

向领导汇报调查处理情况。下发表上方已有原投诉举报内容,因此这里不重复原投诉事项;如存在退费、赔偿、举报奖励等其他诉求,将同步写入其办理过程和结果。对投诉举报人的表述统一使用第三人称,调查人员统一表述为“承办人”。
点击“生成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内容”。

八、《投诉举报反馈审核表》

调查结束后记录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的内容、方式和时间。投诉举报人的实际反馈及异议情况同步进入《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》,并在本表下方生成实际反馈记录。反馈正文按答复意见书口吻生成。
点击“生成反馈审核表内容”。
记录实际反馈时间、方式以及投诉举报人是否提出异议,与《调查处理结果审核表》使用同一组数据。
填写反馈情况后,点击上方“生成反馈审核表内容”同步生成。

九、内部提醒与缺项检查

只做办案辅助提醒,不替代人工审核。
自动保存:已开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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